商鞅提出“一任于法”政治主张的历史意义是什么
为什么说商鞅提出的“一任于法”政治主张具有历史进步意义?春秋战国时期,法治代替礼治是社会变革的一项重要内容。儒家学派所倡导的礼治,其实质是以礼来约束人们的行为,维护宗法等级制和贵族世袭制的社会秩序。新兴地主阶级的势力崛起后,要求打破世袭贵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,这是战国时期各国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。商鞅就曾提出“一任于法”的政治主张,他把法作为治国之道的根本基础。他说:“国之所以治者三:一日法,二曰信,三曰权”。法家提倡法治,要求一切以法为依据、为准绳。商鞅为了取消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,提出法对一切人是平等的,“自卿相、将军以至大夫、庶人,有不从王令犯国禁者、乱上制者,罪死不赦”。这就打破了“刑不上大夫,礼不下庶人”的贵族等级制,具有历史的进步意义。
韩非继承了商鞅等人的思想,强调法治的重要,他说:“法者,编著之图籍,设之于官府,而布之于百姓者也”。法是向人民公开颁布的,不再是世袭贵族的秘藏“家法”,因此具有划一的权威性,贵族不能以私“乱法犯禁”,任意而为。
韩非认为,法由国君颁布以后,就应成为臣民行为的唯一准则,必须人人遵守,不论身份贵贱高下,一律要受法的约束。www.8188w.com他说,为了维护法的权威,要做到“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”。他强调赏罚分明,“诚有功,则虽疏贱必赏;诚有过,则近爱必诛”。
韩非之所以成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,是因为他把前期法家思想加以融会贯通,建立了“法”、“术”、“势”相结合的理论。韩非之前的法家,商鞅一派强调法的重要性,这是韩非所赞赏的。但是,韩非在对他自己所处时代的政治风云进行观察和思考后,认为只有法,对于维护统治是不够的。他吸取了慎到“势”的思想。势就是权位、权势。韩非认为,只订立法,而没有实施法的权力,法就只是具文。因此,他强调君主要拥有绝对的权力。
韩非的前辈同乡申不害,曾辅佐韩昭侯在韩国进行变法,但是没有获得成效。然而申不害关于“术”的学说,却给韩非以启发。所谓术,就是君主驾驭臣下的权术,又称“君人南面之术”。韩非在评论以往的法家时说:商鞅任法不重术,因此难以成功;申不害“徒术而无法”,也不足为取。韩非主张法、术并用,不可偏废一方。并且,要施行法、术,必须掌握强有力的统治权力——势。他把国家比喻为君主的车,势好比拉车的马,术则是架驭马的手段。
韩非法术势结合运用的学说,对后世君主专制有很大影响。他强调君主的绝对权威,在当时要求实现统一的历史条件下,是有进步意义的。他的学说,对秦始皇治理国家和巩固统一的局势,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和积极意义。但是他崇拜权力和权术,则是应当批判的。(吴洪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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